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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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112-2学期4至10周违规吸菸劝导纪录

  • 2024-05-16
  • 生活辅导组

一、112-2学期4至10周违规吸菸劝导纪录如下:

日期 系所 年级 学号 姓名 违规地点 备考
0328 心理系 1101****7 蔡** 云慧楼一楼门口  
0328 心理系 1101****5 戴** 云慧楼一楼门口  
0328 心理系 1081****3 陈** 云慧楼一楼门口  
0401 经济系 1081****4 魏** 德香楼三楼阳台  
0401 传播系 1101****4 吴* 德香楼二楼阳台  
0401 传播系 1101****2 黄** 德香楼二楼阳台  
0401 未乐系 1101****8 陈** 德香楼二楼阳台  
0402 公事系 1091****4 石** 德香楼三楼阳台  
0402 运健学程 1121****9 锺** 德香楼三楼阳台  
0402 运健学程 1121****5 高** 德香楼三楼阳台  
0425 产媒系 1121****6 彭** 云慧楼一楼门口  
0425 产媒系 1111****5 王** 云慧楼一楼门口  
0430 传播系 1111****7 李** 云慧楼一楼门口 使用电子菸

注:如有疑问或需查询原始登记资料者,请洽生辅组(分机11215)

二、依据本校「菸害防制实施办法」第六条第2款:校内违规吸菸第一次劝导,第二次爱校服务2小时,第三次再犯者除爱校服务2小时外并核予申诫以上处分且须参加学务处所排定之菸害讲习。累犯三次以上由学校向卫生局举发。

三、重申:本校为无菸校园全面禁菸(含电子烟),宜兰县卫生局将不定期到校进行稽查,如发现违规吸菸者将当场开单罚锾新台币2仟至1万元,请瘾君子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