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硕、博士优秀学奖学金
一、星云奖学金:本校大学部毕业生录取本校研究所(不含硕士在职专班、博士班) 且在校期间有半数学期成绩在该班前百分之十五者;经审查通过后,第一学期颁给奖学金新台币 17,500 元,自第二学期起,若每学期成绩达该班前百分之十五者(计算方式:(班排/班级总人数)×100%,若有小数点均四舍五入计算),则得续领此项奖学金,领取期限为二年。
二、国科会研究创作奖学金:参与国科会大专学生专题研究计画并获得研究创作奖者,颁给奖学金新台币100,000 元(仅颁入学学期)。
三、五年修读学、硕士学位奖学金:本校学生申请五年修读学、硕士学位经审查通过者,第一学期颁给奖学金新台币 25,000 元,第一学期成绩在该班前百分之十五者(计算方式:(班排/班级总人数)×100%,若有小数点均四舍五入计算),得续领奖学金新台币 25,000 元,领取期限为一年。
四、114 学年度入学之硕士班、博士班学生,符合侨生、港澳生及外国学生之身分者,申请条件如下:
(一)硕士班(不含五年修读、硕专班及佛教学系硕士班)
二、国科会研究创作奖学金:参与国科会大专学生专题研究计画并获得研究创作奖者,颁给奖学金新台币100,000 元(仅颁入学学期)。
三、五年修读学、硕士学位奖学金:本校学生申请五年修读学、硕士学位经审查通过者,第一学期颁给奖学金新台币 25,000 元,第一学期成绩在该班前百分之十五者(计算方式:(班排/班级总人数)×100%,若有小数点均四舍五入计算),得续领奖学金新台币 25,000 元,领取期限为一年。
四、114 学年度入学之硕士班、博士班学生,符合侨生、港澳生及外国学生之身分者,申请条件如下:
(一)硕士班(不含五年修读、硕专班及佛教学系硕士班)
1.硕士班 A 类(硕一、硕二):免学费、杂费,生活费每学期 2 万元(一学年领 4 万元)。
2. 硕士班 B 类(硕一、硕二):免学费、杂费。
若获其它得学杂费优惠、生活费补助或外国学生奖助学金,则不得再重复领取。
若获其它得学杂费优惠、生活费补助或外国学生奖助学金,则不得再重复领取。
(二)博士班(不含佛教学系博士班)
-
博士班 A 类(博一至博三):免学费、杂费,生活费学期 2 万元(一学年领4 万元)。
-
博士班 B 类(博一至博三):免学费、杂费。
A 类:硕博共计 3~5 名;B 类:硕博共计 20 名。
若获其它学杂费优惠、生活费补助或外国学生奖助学金,则不得再重复领取。
一、申请表。
二、奖学金申请确认单(申请网址https://eportal.fgu.edu.tw/portal/index.php)操作步骤(请参附件):校园e化整合系统>>奖助学金作业>>系统自动产出系统奖学金申请确认单。
三、成绩证明。
四、银行帐户存折影本(银行存折影本请缴交至出纳组,若入学时已缴交,则无需再检附)。
叁、办理程序(1)先线上申请。
(2)将奖助学金申请确认单(自申请系统打印),与申请表及成绩证明送至学务处生活辅导组205室李先生(分机11216)。
肆、收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0月1日至10月10日止。
二、地点:云起楼生辅组(205室)。
伍、问题询问
请迳洽生活辅导组(云起楼205)李先生(分机11216),线上申请作业截止日期至114年10月10日止,务请惠予掌握时效,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