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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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力教育基金会清寒奖助学金(本案学生迳自申请,申请日期3/1-3/20)

  • 2025-02-06
  • 生活辅导组
  • 申请资格:
    (一)本国籍各院校大学部或独立学院之学生(不含五专、研究所、夜间部、推广教育部、进修部及空中大学),未享有公费待遇,亦未获其他机构奖学金超过两万元(含两万元),且确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变故之事实者。
    (二)前一学期之学业成绩80分以上及操行成绩75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为,遭记警告以上惩处记录者。
    (三)清寒证明文件请提供低收入卡影本或乡镇区公所、村里长办公处出具之证明文件正本;家庭突遭变故或特殊困境者请尽量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诊断证明、身障手册等等)影本,以供审酌。
    (四)为使奖学金发放予更多家庭,每户以发放1名为限,家中有2名以上符合申请资格者,请以成绩较优者提出申请。
    (五)奖学金资源有限,申请人当学期提出申请后,若已获其他机构奖学金超过2万元者(含2万元),请于该基金会公告获奖名单时,主动告知该基金会,以惠及更多学生,违者将取消尔后获奖资格。
  • 奖助员额与奖金额度:每名奖助学金新台币20,000元,共50名。

  • 申请方式:请将申请文件以挂号邮寄至该基金会(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五段188号10楼),于申请期限前寄出,以邮戳为凭。

  • 申请文件:
    (一)申请表正本乙份。
    (二)前一学期成绩证明书正本(影本须盖有学校章戳,若成绩为优、甲等者请向学校申请原始成绩)。
    (三)清寒证明文件乙份;若因家庭突遭变故而申请本奖助学金,请检附相关证明文件或由村里长出具记载变故事实之证明文书。
    (四)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影本(须盖当学期注册戳章)。
    (五)申请人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乙份(印于同一页)。

  • 参考网站:https://www.delicacy.com.tw/zh-tw/Investor/%E5%BE%97%E5%8A%9B%E6%95%99%E8%82%B2%E5%9F%BA%E9%87%91%E6%9C%83/%E7%8D%8E%E5%8A%A9%E5%AD%B8%E9%87%91

  • 申请期限: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3月20日止。

  • 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