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
补助独自抚养18岁以下子女的单亲父母就读大专校院及高中(职)学费、学杂费与学分费,及于修业年限内因上课无法照顾小学阶段以下子女或18岁以下身心障碍子女临时托育费,鼓励其取得学位。
二、应缴交资料:
(一)申请表。
(二)全户3个月内户籍誊本。
(三)全家人口各类所得清单。
(四)学(杂)费、学分费收据正本
(五)学生证影本、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六)申请人银行或邮局存折封面影本。
(七)申请临时托育费者须附收据正本、申请人上课课表、学期行事历、送托居家式托育人员、托婴中心者应检附所签订之书面契约,或使用身心障碍者临时及短期照顾服务之证明,或送托机构临托证明。
(八)如子女由具托育人员资格之三亲等内亲属照顾者,则须另外检附托育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影本及可查明亲属关系之文件影本。
(九)其他相关资料。
三、旨揭奖助学金相关资料(网址:http://www.edu.tw/helpdreams/)
四、本案承办:宜兰大学学务处生活辅导与军训组李辅导员
电话:03-9317294 传真:03-9361338
E-mail:jwlee@ni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