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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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4-1 财团法人阳光社会福利基金会-114年度各项奖助学金(本案学生迳自申请,申请日期截止日9/30)

  • 2025-08-30
  • 生活辅导组
  • 申请资格:
    (一)阳光奖助学金:
        1.需具备中华民国之国籍,就读国内各级日、夜间部及补校在学学生(含当学期毕业生),且符合下列「2类」资格条件之一者:
            第(一)类奖助学金:本人需为颜面损伤 (指其头、颈、脸部需有明显可见之损伤或疤痕者) 或重大烧伤之在学学生申请。
            第(二)类奖助学金:需父母一方为颜面损伤 (指其头、颈、脸部需有明显可见之损伤或疤痕者) 或重大烧伤之在学子女申请。
        2.国内各级日、夜间部及补校在学学生,含当学期毕业生(小一新生因无成绩单证明,故此次无法申请)。
        3.大学以上申请者修课学分需至少六学分以上始得申请。高中组申请次数以三次为限,一般大学及空中大学申请次数以四次为限;硕士班以两次为限;博士班或大学医药卫生学群之相关科系以正常修业年限为限。
        4.颜面损伤暨重大烧伤之高中职以上在学学生及社会人士,另有「仁宝电脑奖助学金」可供申请,详情请见「仁宝电脑-阳光奖助学金申请办法」。
        5.「勇源-阳光子女助学金」、「明阅科技-阳光子女特殊才艺奖学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伤友本人须健在,但死亡未满一年者亦可申请。
    (二)阳光奖奖学金:
        1.国小以上在学学生。
        2.学生本人或父母任一位为重大烧伤或颜面损伤者(重大烧伤指烧伤深度达2度且面积达10%以上;颜面损伤者指其头、颈、脸部需有明显可见之损伤或疤痕)。
    (三)万足烧伤劳工子女-大专生奖助学金:
        1.父母任一方为重大烧伤(重大烧伤指烧伤深度达2度且面积达10%以上),且须为劳工身分(需提供劳保或在职证明,若为临时雇用人员,请雇主开立在职证明)。
        2.在学子女须为目前就读大专院校学生(含日、夜间部、补校)。
        3.申请者之113学年度上或下学期(择一),其学期总平均成绩需在70分(含)以上。
    (四)仁宝电脑奖助学金:
        1.颜面损伤或重大烧伤之社会人士(重大烧伤指烧伤深度达2度且面积达10%以上;颜面损伤者指其头、颈、脸部需有明显可见之损伤或疤痕)。
        2.颜面损伤或重大烧伤,且目前在学之高中职以上学生(此项适用日、夜间部、补校及在职专班之高中职及大专院校)。
  • 奖助额度:
    (一)阳光奖助学金:6000~12000元。
    (二)阳光奖奖学金:卓越奖共三名,每人奖学金壹万伍仟元;杰出奖共七名,每人奖学金壹万贰仟元。
    (三)万足烧伤劳工子女-大专生奖助学金:每年录取不超过20位,每名奖助金额为伍仟元。
    (四)仁宝电脑奖助学金:电脑优秀奖助学金及电脑杰出才艺奖合计共录取十位,以未请领阳光基金会当年度其他奖助学金者为优先,每名奖助金额为壹万元。

  • 申请方式:
    (一)阳光奖助学金:一律采网络申请( https://scls.sunshine.org.tw/ )。
    (二)阳光奖奖学金:申请人备妥相关申请文件,于114年9月30日前邮寄至: :(970013)花莲县花莲市自由街150号5楼【财团法人阳光社会福利基金会东区中心 蔡宛芯 收】,以邮戳为凭,逾期概不受理。
    (三)万足烧伤劳工子女-大专生奖助学金:申请人备妥相关申请文件,于114年9月30日前邮寄至: :(970013)花莲县花莲市自由街150号5楼【财团法人阳光社会福利基金会东区中心 蔡宛芯 收】,以邮戳为凭,逾期概不受理。
    (四)仁宝电脑奖助学金:一律采网络申请( https://scls.sunshine.org.tw/ )。

  • 申请文件:
    (一)阳光奖助学金:
        1.申请书。
        2.本人存折封面。
        3.大学成绩单。
        4.学生证影本或在学证明。
        5.个人比赛得奖证明。
        6.自传:600字以上,请由申请者本人 用 稿纸书写 或 电脑打字,请说明受伤经过、受伤部位、家庭概况及求学经验。
        7.损伤证明文件 :足以证明损伤事实之全身照片或医师诊断证明书,颜面损伤者请务必附上照片。
        8.全户三个月内户籍誊本。
    (二)阳光奖奖学金:
        1.阳光奖奖学金征选申请书。
        2.受推荐者之自传。
        3.亲友、师长、社工、其它重要他人之推荐函。
        4.受推荐人之本人存折封面。
        5.近三个月内户籍誊本。
        6.被推荐人的学生证或足以证明在学身份的文件。
        7.被推荐人或父母其中一人之损伤证明文件:
          a.足以证明损伤事实之全身照片或医师诊断证明书。
          b.颜面损伤者务必请附上照片。
        8.足以佐证之相关证明资料与照片(如:受推荐人生活照或相关事蹟照2张、荣耀事蹟之奖状、照片、剪报..等佐证资料)。
    (三)万足烧伤劳工子女-大专生奖助学金:
        1.「万足烧伤劳工子女-大专生奖助学金」奖学金申请书。
        2.申请者与伤友的户籍誊本(三个月内)。
        3.自传(六百字以上):请说明受伤经过、受伤部位及家庭概况)【请用稿纸书写或电脑打字】。
        4.申请者之本人存折封面。
        5.父母其中一人之损伤证明文件:附足以证明损伤事实之全身照片或医师诊断证明书。
        6.父母其中一人之劳保或在职证明,若为临时雇用人员,请雇主开立在职证明。
        7.113学年度上或下学期成绩单(择一),若为影本请加盖学校戳章。
        8.学习计划:格式不限,请针对自己未来生涯发展,拟定未来四年的学习/读书计划(五百字以上)。
    (四)仁宝电脑奖助学金:
        1.该会申请书:初次申请者及多次申请者应缴。
        2.户籍誊本(三个月内) :初次申请者应缴。
        3.自传(六百字以上):初次申请者应缴,请说明受伤经过、受伤部位及家庭概况)【请用稿纸书写或电脑打字】。
        4.申请者之本人存折封面。
        5.损伤证明文件:初次申请者应缴,附足以证明损伤事实之全身照片或医师诊断证明书。
        6.电脑技能检定证明:仅申请电脑优秀奖者应缴。
        7.特殊才艺得奖证明:仅申请电脑杰出才艺奖者应缴。

  • 参考网站: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p=996

  • 申请期限: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 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